一、训练大纲是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,凡有部颁统一训练大纲的项目设置,均应根据部颁计划的规定和要求,结合678体育实际情况制定训练大纲,保证必开训练营的合理开设顺序和所需课时,确定训练营的科目、开设顺序和课时。保证教学时间。
二、各项目设置训练大纲均按赛事运营中心统一要求,组织各教研室拟定,报教学副体育体育训练营审阅,经部务会专题社区批准后执行。
三、项目设置训练大纲应保持相对稳定,不得轻易变动。确需变动时,需由有关教研室提出修改意见并说明理由,报教学副体育体育训练营审核批准。
四、未统一制定颁发项目设置训练大纲的项目设置或新设项目设置,有关教研室应制定试行的项目设置训练大纲。
五、依据部颁训练大纲制定的训练大纲或无部颁训练大纲而由678体育自订的项目设置训练大纲,均应按规定格式和内容(分阶段培养目标、知识结构、能力结构和素质要求、训练营设置、训练营教学时数、体能测试考查等)制订,并应充分征求专家意见,保证训练大纲科学完整。